第六百六十章 还施彼身(2)-《剑之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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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秦良翊若一直和那龙赋诗打消耗战,说不得还有几分胜算,但可能是‘清虚天’这三个字的分量太重了,加之对手又是和他一样的剑符双绝,久攻不下,沉不住气亦属正常。”

    青云一伙人旁边不远处,知正堂人马内,丁奉渊同样略带一丝惋惜的分析道。

    “不错,碰到龙赋诗只能说秦良翊运气不好,只是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会和那青云在一起,这世界还真是小。”

    丁奉渊的身旁,一名面容清逸,身材颀长的青年男子昂首挺拔,背负双手道。

    他着了一身浅米色的水纹修士袍,像是江湖剑客般将一柄入鞘长剑背在身后,淡淡的古灵气从其身上缓缓散出,哪怕寻常修士无法察觉,但那不同于现世的古早却将他的强大潜力映照的十分耀眼。

    此人不是别人,正是于三十三界幸存后追随白知正而去的常家天骄,常林枫!

    其实当年在常家,若真论修行天赋,常林枫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天骄人物,至少比青云的朋友常林柏要逊色许多。

    能够进入三十三界,不过是因为当时他身在越州的缘故,乃运气使然。

    至于如今的飞黄腾达,主要还是后来加入知正堂,继而跟着白知正,并在最后的大战中活了下来。

    血与火的洗礼,辅以古灵气的滋润,使得他的天赋根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从而在破界后不久便凝结元神,成为白爷现在的心腹之一。

    于是乎讽刺的是,常林枫对老家曾经的“倾城”美人如雷贯耳,且倾慕的很。

    可向来过目不忘的龙赋诗却压根不认识他,以至于刚刚和知正堂一行人碰面之时,她都无法帮助青云从对面的人群中指出究竟谁才是常林柏的“好兄弟”。

    “哦?你认识龙赋诗?”

    丁奉渊十分诧异于常林枫竟如此看好这纤弱女子,而他的目光则下意识的扫向了青云,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说来也巧,其实我和龙赋诗是老乡,同为梁州百珍城人士,她在百珍城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,外号‘龙倾城’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看来常老弟对她还挺上心的嘛!”

    丁奉渊微微一笑,浮尘一甩调侃道。

    过去的他也贵为凌绝殿附近的老牌元化境散修,受限于传承的缘故,修行到了元化境之后便再难寸进,不得已方才花费重金,想要在小秘境中寻些机缘造化。

    可哪怕他修行的岁月比很多凝神境乃至御风境的大修士还要长,但如龙赋诗这般柔情似水,惹人爱怜的女子却也平生仅见。

    被丁奉渊这么一说,常林柏俊逸的脸庞倒是真的闪过一抹微不可查的红晕,立即隐去之后,只听其苦笑道:

    “呵呵,也不怕丁兄笑话,小弟当年在百珍城只能算是个寂寂无名之辈,应该说是我认识她,她不认识我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现在的你早已成就元神,曾经的亲朋故友或许还在元化境苦熬,勿要妄自菲薄。”

    望着常林枫脸上露出的些许追忆,丁奉渊倒是鞭策了两句。

    “呵呵,丁兄教训的是,不过恕小弟直言,切不可因为对方只有元化境而小看了此女,传闻龙赋诗有一天赋神通,名唤‘惑音’,可借自己的声音惑人心神,哪怕是拥有元神的高阶修士都难以幸免,想来方才秦云主动散功便是中了此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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